中新網東莞4月23日電 (李映民 安致標)轟動一時的廣東東莞房東雇凶縱火致房客四人死亡案,23日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法庭上,公訴方以尋釁滋事罪起訴戴順軒、李麗珍、戴國兄、陳偉光、羅立志、劉致敏、王科等人;以放火罪、尋釁滋事罪起訴楊躍、周游龍、萬宏波、宋普倫、桂榮東等人;以放火罪起訴萬金宇;以窩藏罪起訴麥立雄、肖萬金等人。
  東莞市檢察機關查明,去年5月,東莞長安人戴順軒、李麗珍夫婦欲將位於東莞市長安鎮烏沙社區的利軒樓收回重建,因與利軒樓4號鋪位承租人陳漢泉合同未到期,故雙方協商,未果。隨後,戴順軒夫婦決定請人幫忙收回陳漢泉承租的店鋪,東莞市保安服務公司第五服務部的股東戴國兄及該部經理陳偉光答應幫忙收回該鋪,並約定事成後,戴順軒夫婦支付一定報酬給東莞市保安服務公司第五服務部。
  公訴方稱,2013年5月27日21時許,周游龍糾集了楊躍、羅立志、劉致敏、王科、萬宏波、宋普倫、桂榮東等七人,密謀打砸陳漢泉的百貨店。4小時後,上述七人攜帶金屬水管,以買到假煙為由,打砸了陳漢泉的百貨店,並用金屬水管毆打了陳漢泉的臉部和背部,隨後楊躍等人駕車逃離現場,戴國兄將打砸情況告知戴順軒。
  2013年5月29日20時許,陳偉光指使周游龍繼續帶人逼迫陳漢泉搬走,周游龍隨後糾集楊躍、萬宏波、宋普倫、桂榮東、萬金宇進行密謀。據楊躍在庭審中供述,2013年5月29日晚上,周游龍給了他100元人民幣去給摩托車加油,後從摩托車油箱取出汽油裝瓶,於2013年5月30日凌晨兩點,楊躍等人攜帶汽油,到達陳漢泉的店鋪附近,周游龍負責望風,楊躍拉起店鋪捲閘門,倒入汽油並點燃,百貨店隨即發生火災,楊躍等人見狀後逃離作案現場。
  火災導致陳漢泉妻子、兩個兒子(大兒子8歲,小兒子5歲)和弟弟共四人死亡。
  事後,麥立雄和肖萬金二人明知楊躍等人正在畏罪潛逃,還提供路費、證件等物資,幫助楊躍等人逃跑。2013年6月1日,該縱火案告破,楊躍在東莞市中堂鎮被捕,其他犯罪嫌疑人也相繼歸案。
  在庭審現場,陳漢泉淚聲俱下,指責戴順軒夫婦、陳偉光和楊躍等人人性泯滅,導致自己與親人陰陽兩隔,家破人亡,要求法院從重懲處一干人犯,還死者公道。
  該案目前還在進一步審理中。(完)  (原標題:廣東東莞開庭審理房東雇凶縱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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